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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办法(2020年修订)》政策要求,经行业、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进行论证后,对拟支撑项目(见附件)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2020年11月10日--2020年11月16日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,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69252567 69267062
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
2020年11月10日
附件: 附件: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化项目拟支撑名单